编者按: 8月22日在营口日报辽河湾刊登了题为《商家拒开餐饮发票借口多》一文。透析此文,既反映了日常管理中的问题,同时,也反映了我市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利用发票维权的意识增强。王立群局长对此文专门做了批示,要求以此为契机加强发票日常巡查管理。请各单位加强餐饮、洗浴、娱乐业发票管理,尤其要重点加强日常发票巡查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行业发票管理。
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天经地义,可我市一些商家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尤其以中小型餐馆等餐饮行业更严重。从自己亲身经历和所了解到的情形,记者发现商家拒开发票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利用折扣拒开发票。不久前,记者在盼盼路一家火锅店就餐,消费后结账时,服务员按照实际消费金额结账。当记者要求提供发票后,服务员表示,如果不要发票,可抹掉7元钱的零头。由此可见,如果不索要发票,商家就不会为消费者抹零,而且达到偷税的目的,可谓一举两得。
写个收据代替发票。“我们开不了啊”、“我们是小本经营,本来就挣不了几个钱……”在中小型餐馆消费,这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听到此话后,大多数消费者打消了索要发票的念头。6月份,记者和朋友在新兴大街东段一烤肉店就餐,消费完毕索要发票时就遇到了这样的答复,记者随即表示,如不提供发票就不结账时,服务员转身就走,随后拿出一张纸,上写“收到×××元”等字样。
此外,许多商家还以“发票用完了”、“下次来一定给开”等理由,为自己拒开发票开脱。
“没有发票”,商家说的挺坦然。开个“收据”也就罢了,许多商家竟然轻松坦然地告诉消费者“没有发票”、“我们不开发票”, 似乎根本不懂收钱要开发票的“规矩”。李先生在一家小型羊汤馆就餐,索要发票时,服务员笑着说“我们没有发票”,脸上多少还有些歉意。市府路一家面馆的服务员干脆生硬地说:“我们家从来不开发票!”而且表情相当坦然。
索要发票,维护自身利益。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我市大部分商家开具发票的意识较强,拒开发票现象主要发生在一些小型餐饮企业,税务部门也经常接到类似的投诉。一位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拒开发票从根本上讲就是偷税漏税,但因为小个体餐饮企业特别多,单靠税务部门的监管,力量很有限。因此,税务部门只能靠加大宣传,提高市民索要发票的自觉意识,这既是对国家税收工作的大力支持,也保证了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