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采山皮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营地税流[1999]178号
各市(县)区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近来,各征收单位要求对开采山皮土用于道路路基工程是否征收资源税问题予以明确,经研究并请示省局同意现通知如下:
山皮土俗称“土毛子”,经开采后主要用于道路的路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资源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山皮土应归属于其他非金属原矿税目中的建筑用砂石子目中,执行税额0.50元/吨或立方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一日